2015年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牢牢挺在前面,有力推动了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在执纪监督问责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失管问责谁”的原则,把工作的切入点转变到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效能监督上来。纪检监察机构不负责单位内部的机关效能建设,坚决杜绝“监督者变为执行者”、“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肃风整纪等同于行业管理”等现象,抓住主要矛盾,抓住监督问责,提高监督效力,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执纪问责。
2015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效能督查9次,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17次,67个单位71人(次)。按照问责程序对工作监管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问责,有效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