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的12月至翌年的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12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为此,我县组织开展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据统计,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期间,我县出动宣传车30台次,发送手机短信1500余条,出防火宣传黑板报30余期,发放防火宣传单2万余张,张贴防火宣传标语1万条,新设和刷新防火宣传牌76块,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15次,在县乡主要街道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布标6条,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63份。
此次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全面提升了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和能力,为确保红河县2016年度的森林防火安全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