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县正式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
城区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设置在莲花路红绿灯口、莲花路人寿保险公司门口、客运站门口、客运站门口对面、人民医院红绿灯路口、跑马路与跑马新街岔口、跑马路综合农贸市场门口、同仁医院路口、老水利局环岛、百货大楼与水硝井路岔口、百货大楼与环城北路岔口、百货大楼与东门坡岔口、红河商场路段、水厂门口、安邦坡头、小花园、凹腰山环岛。
高清监控摄像装置抓拍取证交通违法行为范围是:对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查看、发送手机信息、观看影像资料、吸烟、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规定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材料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