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教育方针和政策,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按照州民宗委的要求,县民宗局启动了2016年红河州特困少数民族学生救助工作。该项工作的对象是我县今年考取二本以上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中属孤儿、低保对象和家中父母长期患病、残疾、死亡的,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即可申请。递交申请时,需要一并附上家庭困难证明、申请表、申请书、学生本人及户主户口册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目前已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陆续递交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