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红河县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力度,竭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县域环境质量。截至目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决定书10份,排查出的37个问题已整改20个,其中:违法“三同时”制度问题的已整改11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整改9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办理重点信访案件4 件,调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纠纷问题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