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公证处立足法律服务惠民生的根本,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以优化法律服务作为载体,积极开展“三项服务”。
一是开展上门服务。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由公证员上门办证。
二是开展减免服务。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低保户和经济困难群众主动减少或免收公证费。
三是开展“一条龙”服务。为了更加优质高效地方便群众办证,针对办证事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咨询,公证员有问必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证所需的材料,必要时帮助代写委托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实现了公证法律服务从咨询、代书到办证“一条龙”服务。
1月至9月,县公证处共开展上门服务6次,办理法律援助公证21件,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办证费8000余元,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