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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任教乡村学校满15年的7名教师进行奖励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8 浏览次数:

近日,我县按照《红河县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2014—2019)》的相关规定,对已任教乡村学校满15年的石头寨中学郑启康、张耀心,乐育中学李永祥、陈车保,浪堤中学薛章明、陈秀芸、张云芳7名乡村教师每人奖励10000元,鼓励他们奉献乡村教育事业。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9名任教乡村学校教师得到奖励,奖金人均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