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红河县已经建成了25座村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达7700千瓦,覆盖了全县77个曾经的贫困村。

近年来,红河县大力发展“阳光产业”,并统筹利用好村级光伏集中电站收益,科学合理设置光伏收益公益性岗位,让“阳光产业”的收益源源不断地流进老百姓的“钱袋子”,有效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24年11月,25座村级光伏电站的总发电量达到了4571.09万度,平均每年的发电效率超过了100%,发电总收入为3213.26万元。这使得77个曾经的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得到了显著增长,每个村的集体经济平均增加了41.73万元。预计到今年12月底,年发电量预计达到930万度以上,年收入也将超过650万元。
随着电站效益的显现,红河县逐步探索多元化的合作模式,推动当地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设施以及乡村旅游项目的电气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农产品的附加值,同时,计划将光伏电站项目与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等相结合,探索“光伏+智慧农业”“光伏+文化旅游”等新型发展模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