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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巡回审判进校园,以案释法讲“毒害”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7 浏览次数:

为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严防青少年药物滥用,6月12日,红河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走进红河县第二中学,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并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学校300余名师生参与活动。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听取被告人的最后意见。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对自己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对被告人李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表示服判息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青少年容易染毒的原因、毒品认识存在的误区、青少年染毒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以及刑法中有关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等内容,为学生们讲授了禁毒知识。

同时,法官、检察官、禁毒大队民警共同组织学生们观看了毒品仿真模型,为学生们讲解了几类常见毒品的外观、成分以及吸食后的成瘾性和危害性,还特别指出新型毒品常伪装成“电子烟”“奶茶”“跳跳糖”等日常用品,极具欺骗性,告诫学生们切勿因好奇或追求刺激而尝试,要坚决抵制诱惑,远离一切可疑物品和不健康场所。

无形的“毒手”披着极具迷惑性的外衣,正一步步地伸向年幼且好奇心强的青少年。通过此次“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普法,参加活动的师生均表示深感警醒,收获颇丰,并表示今后将把“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拒绝毒品,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今年以来,红河县法院依然坚持从严从重惩治毒品犯罪的工作方针,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件6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增强了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