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县垤玛乡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对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做到“六个精准”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杜绝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看齐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举全乡之力,团结起来,众志成城,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中心任务的工作来抓,打一场必胜的攻坚战。主要是对现有的卡户人口以外的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进行一个精准再识别,应识尽识、应纳尽纳,把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纳进来,做到动态管理“三个百分之百”,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分之百没有漏评、百分之百没有错评、百分之百没有错退。
二、端正态度,坚定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信心和决心。鼓励全乡各工作职能部门及人员做到不埋怨、不侥幸、不懈怠、不回避,特别是不回避建房问题、收入核算问题、行业扶贫问题、资金管理及整合问题。防止两种心态:一是以套利的心态随意扩大规模;二是以减轻工作负担的心态来随意缩减范围。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一把尺子到边,一个标准到底,切实做好政策引导及传输工作,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把上级的要求、标准、关键指标及注意环节原样传达到每一位一线实际操作的人员中,层层压实责任,把思想疏通,把政策弄懂,因地制宜抓好此次动态管理工作。
三、明确目标,切实做好此次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守该进的必进,不该进的坚决不进两条“红线”,全面排查、摸准、认定精准贫困对象。一是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次甄别,对违规纳入、识别不精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决剔除,做到应退尽退“无错评”;二是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中,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做到应纳尽纳“无漏评”;三是再次核查核实脱贫返贫人口。对2014至2016年认定脱贫户进行核查核实,凡是尚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标注为脱贫返贫人口,落实帮扶责任,继续采取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无错退”;四是做实档案规范管理,做到“全记录”,确保数据精准真实“可追溯”;五是再次纠正识别不精准的贫困对象。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做实正常退出工作,对具有工作方案中所列十种情形的应按程序剔除;六是将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四、严格程序,切实按政策标准如期完成任务。此次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红河县垤玛乡确定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开展中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一是组建由县级挂包帮部门领导、乡(镇)挂钩领导、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的动态管理工作队,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开展贫情分析,对贫困对象识别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做到“无漏评”;二是针对贫情分析中确定的重点户,做到逐家入户调查和核查人口、收入、住房、其他财产、从业、健康、就学等情况,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对动态管理工作队入户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数据复审,建立好采集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台账,以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四是在调查复核的基础上,坚持先退后进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列出拟予剔除的错评人口名单、符合国家扶贫标准拟纳入建档立卡管理的漏评人口名单、拟认定为脱贫返贫人口名单;五是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召开村(组)党员会、村(组)民会,把初步方案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进行公开透明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