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红河州文明办严格审查验收,乐育镇大新寨村、玉古村、乐育中学被红河州委、州政府分别授予第六批州级文明村、第十一批州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标志着乐育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乐育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州、县文明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活动;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始终把文明村、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力争以精神文明建设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
文明村、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进一步增强了全镇干群和各行业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今后,乐育镇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镇上下形成知荣辱、树新风、谋发展、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把文明创建工作推向新高,为全面推进乐育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据悉,根据红河州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州级文明城市(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小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3年评选命名一次,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的届期从2015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