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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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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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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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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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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布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督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约定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账款,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再次向政府网站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一、投诉电话邮箱及联系人
投诉举报电话0873-4621410,邮箱hhxjmj@163.com。
受理有关投诉联系人:李志勤。
二、投诉有关要求
投诉人对投诉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投诉人在投诉时需将债权(债务)人信息、相关合同、涉及金额、延迟付款时间等信息提交投诉邮箱,由县清欠办录入县级“投诉平台”。
三、投诉提交材料要求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企业规模类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被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相关事实、证据材料;投诉事项未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受理或处理的承诺。投诉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县清欠办办理方式
县清欠办严格落实“快速处理、快速上报、快速反馈、快速回访”的“四快”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