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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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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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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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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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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红河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关于红河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提高定价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732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文旅局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红河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共有参加人25名,人员构成为听证人5名;听证参加人2名;听证参加人15名,分别是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消费者代表6名、经营者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1名、政府相关部门代表5名;旁听人员2名;媒体记者1名。
听证会代表经红河县有关部门推荐产生,预定15名听证会参加人除1人请假外其余14名全部出席了会议,到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会合法有效。
在此次听证会的筹备和举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认真履行了各项法定议程,听证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产生过程公开、透明。听证会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管物价工作的领导主持,宣读了《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听证参加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到会的14名听证参加人全部作了发言,提出了适当调整价格、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发改局在参考成本调查结论数据、充分采纳听证代表建议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县城镇居民经济承受能力、我县景区的实际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进一步完善了定价方案。
二、价格标准核定情况
(一)拟核定门票价格。拟核定红河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门票价格为90元/人.次。
门票优惠措施:
1.享受免票对象:
(1)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
(2)消防人员凭《警官证》《士兵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免收门票;
(3)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
(4)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身份证免收门票;
(5)宝华镇户籍居民,凭有效身份证免收门票;
(6)(6)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
(7)(7)导游人员凭导游证免收门票。
2.享受半票对象:
(1)对7周岁(含7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享受半票;
(2)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凭优待证享受半票;
(3)65-69岁老人,凭有效身份证享受半票。
3.按照国家规定,其他应当实行门票优惠的人员从其规定。
(二)拟核定景区观光车票价
路线1:撒玛坝游客中心——神石观景台,运行1.7公里,单程10元/人次,双程20元/人次;
路线2:神石观景台——大科寨,运行4.3公里,单程15元/人次,双程30元/人次;
路线3:撒玛坝游客中心 ——神石观景台——大科寨,运行6公里,单程20元/人次,双程40元/人次。
(三)拟核定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价格
1.进入停车场时间不超30分钟的各种车辆免收费。
2.进入停车场30分钟以上12小时以内车型,按以下标准收费(每超1小时加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摩托车(含电瓶车)1小时内3元/辆;
(2)小型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1小时内5元/辆;
(3)中型客车(7座以上19座以下,含19座及房车)1小时内7元/辆;
(4)大型客车(19座以上)及其他车型1小时内10元/辆。
3.进入停车场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车型,按以下标准收费:
(1)摩托车(含电瓶车)25元/辆;
(2)小型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40元/辆;
(3)中型客车(7座以上19座以下,含19座及房车)45元/辆;
(4)大型客车(19座以上)及其他车型50元/辆。
(5)军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公务的各类公务车、工程抢险车和殡葬车临时停放免收费。
三、听证会代表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听证参加人的发言意见,经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汇总、整理,参会代表具体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4名听证参加人全部作了发言,8名证参加人同意定价方案,6名证参加人对定价方案提出了部分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有代表一人提出多条意见建议):
(一)2名听证参加人建议景区门票价格适当下调,建议在60—80元之间;
(二)2名听证参加人建议观光车双程票价应该有优惠;
(三)2名听证参加人建议下调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四)2名听证参加人建议问票优惠政策中应增加老年人、学生的优惠政策。
四、对听证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观光车双程票价应该有优惠”的建议。综合考虑近几年因疫情影响,加之我县交通暂不完善,导致游客减少,为增加游客,建议采纳该意见,三条观光车路线的票价分别下调为15元/人次、25元/人次、35元/人次,单程路线价格不变。
2.关于“建议下调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建议。建议采纳该意见,进入停车场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车型,其中中型客车(7座以上19座以下,含19座及房车)调整为45元/辆;大型客车(19座以上)及其他车型调整为50元/辆。
3.关于“门票优惠政策中应增加老年人、学生的优惠政策”的建议,建议采纳该意见,在门票优惠政策中将增加此优惠政策。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景区门票价格适当下调,建议在60—80元之间
”的建议。近年来红河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景区投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管理运营维护成本不断攀升,此次成本监审门票单位定价成本高达307.14元/人次,建议不能体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明确的“建立主要补偿景区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成本并适当反映景区价值,以补偿合理运营成本、保持收支总体平衡”的定价原则,因此建议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