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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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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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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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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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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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732号)的有关规定,红河县发展和发改局决定召开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根据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红河县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听证会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时—11:30时,在文旅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二、定价方案要点
(一)拟核定撒玛坝景区门票价格为90元/人.次。
(二)拟核定景区观光车票价
路线1:撒玛坝游客中心——神石观景台,运行1.7公里,单程10元/人次,双程20元/人次。
路线2:神石观景台——大科寨,运行4.3公里,单程15元/人次,双程30元/人次。
路线3:撒玛坝游客中心 ——神石观景台——大科寨,运行6公里,单程20元/人次,双程40元/人次。
(三)拟核定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价格
1.进入停车场时间不超30分钟的各种车辆免收费;
2.进入停车场30分钟以上12小时以内车型,按以下标准收费(每超1小时加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摩托车(含电瓶车)1小时内3元/辆;
(2)小型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1小时内5元/辆;
(3)中型客车(7座以上19座以下,含19座及房车)1小时内7元/辆;
(4)大型客车(19座以上)及其他车型1小时内10元/辆。
3.进入停车场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车型,按以下标准收费:
(1)摩托车(含电瓶车)25元/辆;
(2)小型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40元/辆;
(3)中型客车(7座以上19座以下,含19座及房车)50元/辆;
(4)大型客车(19座以上)及其他车型60元/辆。
(5)军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公务的各类公务车、工程抢险车和殡葬车临时停放免收费。
三、成本调查监审结论
通过对2021—2022年度红河县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开展的成本调查,结论显示:
撒玛坝景区门票单位定价成本307.14元/人次,景区观光车票价单位定价成本83元/人次,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单位定价成本为26.42元/泊位.小时。
四、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林淑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 辉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郭云莲 县文旅局副局长
许约超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股长
陶玉学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工作人员
(二)听证监察人(待定)
王玄敏 县司法局公证员
杨呼举 县政府督察专员
(三)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共15人,其中:
1.消费者6人
普勇昇 红河县宝华镇宝华村宝华村副总支
孙 辉 红河县宝华镇朝阳村副组长
张宏玲 红欣旅行社
陈建云 莲昇客栈
王 春 云梯酒店办公室主任
李信忠 退休人员代表
2.经营者1名
龙立德 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政府相关部门推荐5名
李 慧 县财政局经建股工作人员
陈永明 县顺安公司执行董事
郭正云 县市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
李黎福 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副局长
吴思翰 宝华镇副镇长
4.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名
王 海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吴古处 县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
5.专业人员1名
李南溪 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四)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诚邀若干名消费者到会旁听。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特此公告
附件:1.红河县撒玛坝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2.红河县撒玛坝景区游览观光车客运票价定价成本
监审报告;
3.红河县撒玛坝景区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
价成本监审报告。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附件1:红河县撒玛坝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
附件【附件2:红河县撒玛坝景区游览观光车客运票价定价监审报告.doc】
附件【附件3:撒玛坝停车停车泊位收费成本监审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