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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9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发改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732号)的有关规定,红河县发展和发改局决定召开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根据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红河县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听证会定于202391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时,在文旅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二、定价方案要点

(一)拟核定撒玛坝景区门票价格为90/.次。

(二)拟核定景区观光车票价

路线1撒玛坝游客中心——神石观景台,运行1.7公里,单程10/人次,双程20/人次。

路线2神石观景台——大科寨,运行4.3公里,单程15/人次,双程30/人次。

路线3撒玛坝游客中心 ——神石观景台——大科寨,运行6公里,单程20/人次,双程40/人次。

(三)拟核定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价格

1.进入停车场时间不超30分钟的各种车辆免收费;

2.进入停车场30分钟以上12小时以内车型,按以下标准收费(每超1小时加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摩托车(含电瓶车)1小时内3/辆;

2)小型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1小时内5/辆;

3)中型客车(7座以上19座以下,含19座及房车)1小时内7/辆;

4)大型客车(19座以上)及其他车型1小时内10/辆。

3.进入停车场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车型,按以下标准收费:

1)摩托车(含电瓶车)25/辆;

2)小型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40/辆;

3)中型客车(7座以上19座以下,含19座及房车)50/辆;

4)大型客车(19座以上)及其他车型60/辆。

5)军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公务的各类公务车、工程抢险车和殡葬车临时停放免收费。

三、成本调查监审结论

通过对20212022年度红河县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开展的成本调查,结论显示:

撒玛坝景区门票单位定价成本307.14/人次,景区观光车票价单位定价成本83/人次,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单位定价成本为26.42/泊位.小时。

四、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林淑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郭云莲   县文旅局副局长

许约超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股长

陶玉学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工作人员

(二)听证监察人(待定)

王玄敏  县司法局公证员

杨呼举  县政府督察专员

(三)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共15人,其中:

1.消费者6

普勇昇  红河县宝华镇宝华村宝华村副总支

    红河县宝华镇朝阳村副组长

张宏玲  红欣旅行社

陈建云  莲昇客栈

    云梯酒店办公室主任

李信忠  退休人员代表

2.经营者1

龙立德  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政府相关部门推荐5

    县财政局经建股工作人员  

陈永明  县顺安公司执行董事

郭正云  县市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

李黎福  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副局长

吴思翰  宝华镇副镇长

4.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吴古处  县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

5.专业人员1

李南溪   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四)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诚邀若干名消费者到会旁听。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特此公告

附件:1.红河县撒玛坝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2.红河县撒玛坝景区游览观光车客运票价定价成本  

监审报告;

3.红河县撒玛坝景区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  

价成本监审报告。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912



附件【附件1:红河县撒玛坝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
附件【附件2:红河县撒玛坝景区游览观光车客运票价定价监审报告.doc
附件【附件3:撒玛坝停车停车泊位收费成本监审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