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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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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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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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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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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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公示名单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红河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责任人分别承担河道河长责任、防汛抗洪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红河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