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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1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发改局
  • 文号
    第一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举行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732)的有关规定,红河县发展和发改局决定召开撒玛坝景区门票、景区观光车票价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此次听证会根据听证项目内容的实际情况确定5名听证人、2名听证监察人和15名听证会参加人参会,其中听证会参加人包括(一)消费者6名;(二)经营者1名;(三)政府相关部门人员5名;(四)县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五)专家1名。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及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人名单将在第2号公告予以公布。 

(二)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 

1.消费者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3.专家人员、政府部门和其他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三、听证会设3个旁听席位 

旁听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人数随机选取。凡愿意遵守听证会纪律,年龄在18岁至65岁,身体健康的公民,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县政府办公楼213室)申请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智勇,134*****902邮箱:hhxfzhggj@sina.com 

四、听证会设1个记者席位 

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由县融媒体中心指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