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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1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河长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2023年县级美丽河湖公示

 根据《红河县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3)》(红河县总河长令第5号)文件要求,红河县河长办于2023年7月17日组织县级相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洛甫水库、虎街河水库、窑房水库、勐龙河(曼赛段)申报县级美丽河湖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评定。最终,洛甫水库、虎街河水库、窑房水库、勐龙河(曼赛段)一致通过准入自评及专业评价,获评红河县2023年度美丽河湖,现将名单给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红河县河长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7日起至8月2日止。

四、公示联系部门及受理方式

联系部门:红河县河长办(红河县莲花路水务局二楼),邮箱:hhxhzz@126.com。举报电话:0873—462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