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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87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县通告〔2023〕3号
  • 发布日期
    2023-04-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增强全县人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告诫人民牢记历史教训,勿忘国耻、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应急贮备意识,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依法搞好人民防空建设,使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州统一防空警报试鸣的部署要求为确保防空警报试鸣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3413日(星期下午15:0015:15 

二、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时间3分钟。 

三、活动提醒 

各行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驻军部队和广大市民,要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警”勿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