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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27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县政复〔2023〕1号
  • 发布日期
    2023-03-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元绿高速公路过者洛巴河大桥项目“12·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县应急局: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绿高速公路过者洛巴河大桥项目“12·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红应急发〔202311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绿高速公路过者洛巴河大桥项目“12·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建议。 

二、原则同意《元绿高速公路过者洛巴河大桥项目“12·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交运局及有关单位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县应急局依据法定职责和权限,按照《绿高速公路过者洛巴河大桥项目“12·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做好事故的结案、备案、发布工作,并将落实情况报县安委办。 

  

附件1.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元绿高速公路过者洛巴河 

大桥项目12·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2. 元绿速公路过者洛巴河大桥项目“12·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附件1:红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元绿高速公路过者洛巴河大桥项目“12·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请示.doc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