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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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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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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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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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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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红河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1年11月30日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红河县审计局局长 杨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红河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陈勇宏书记多次强调,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体系,推动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对体制机制问题加以研究,推进深化改革,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文晓波县长多次主持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找准存在问题,扎实推动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政府积极落实主导责任。2021年8月1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扎实做好审计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责任清单、整改问题清单等,协调解决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难度较大的审计整改事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入督办事项,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整改,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审计机关切实落实跟踪督促责任。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由督查室、审计局牵头进行审计整改。印发了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并做好跟踪检查。对照责任清单,县审计局按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涉及18个单位81个问题,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对暂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定有效措施和整改计划,逐步规范。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审计内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单位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着力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四)主管部门强化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资产和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从源头上强化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红河县2020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列示问题共81项,其中:金额问题46项,非金额问题35项。截至2021年11月19日,已完成整改62项,其中:金额问题38项,非金额问题24项。
(一)县级财政预(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非税收入537.33万元已缴入国库。二是专户结余资金324.55万元已缴入国库。三是存量资金已统筹安排4905.97万元。四是应收账款170万元已原渠道归还。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2个乡镇已将非税收入3.37万元上缴国库。二是1个部门的结余资金9.22万元已上缴国库。三是2个部门已补记固定资产19.84万元。
(三)2020年县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扩大开支范围的4.4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扩大使用的扶贫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二是1个乡镇的扶贫投资收益2万元已兑付。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1个部门用履约保证金支付的欠款已于2020年11月13日原渠道归还。二是通过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拍卖保障房配套建设商铺等方式,已完成清欠工作任务。三是石膏工业协会已于2020年12月18日将剩余基金退还至各会员单位,停止一切收费行为。
(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一是河道采砂已整改。二是基本农田堆放垃圾已清除。三是扩大开支范围的9.435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1个乡镇已将自行调剂安排使用的结余资金98.75万元上缴县级国库;审计期间已将非税收入6.116万元缴入国库;同时,向涉及人员追缴收回违规报销的补贴1.165万元、燃油费4.5698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10月15日,1个部门已收回应收账款300万元。三是1个乡镇已将产业互助金40万元收回并缴入县级国库。同时将扩大开支范围的7.614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上交县级国库。四是1个部门的账外债务14.0593万元已纳入单位应付款项核算。同时,补记固定资产64.4641万元。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项目经建设、施工双方认可,已从第三方结算核定总价中扣减工程价款,节约政府投资 255.37万元。二是1个部门挤占的履约保证金已调账处理98万元。
三、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整改完成较好。被审计单位以整改促改革、健制度、强管理、堵漏洞,不断推动机制制度建设,但仍有一些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进行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部分问题既成事实,整改需要资金保障才能完成。如项目结余资金应缴未缴的问题。二是部分问题的整改需要多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需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如土地问题。三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对问题需要进一步梳理和甄别。如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四是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的问题。如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等。
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制定了整改计划或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下一步,审计机关将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紧盯尚在整改的问题,积极联动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