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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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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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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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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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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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高校新生资助政策公告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对象:红河县户籍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申请材料:高中毕业生或首次贷款研究生在校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资助中心办理)
(一)首贷:
1.申请表原件;
2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4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老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提供)。
(二)续贷:
1.申请表原件(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流动,可在网上做远程续贷);
2.学生证(含注册页)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申请时限:2021年9月30日截止。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顺利入学,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外,还有以下奖(助)学金项目可以申请!
二、中高职建档立卡在校学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申请对象:红河县户籍建档立卡中高职在校学生。
申请材料:
(一)雨露计划申请表(往年已申请过的老生,每学年交一份在校就读证明即可,无需重复申请);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申请时限:每学年下学期期末截止。
三、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申请对象:红河县户籍2021年高考录入一本院校的优秀贫困学生。
申请材料:
(一)《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资助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申请时限:2021年8月30日截止
四、真爱梦想基金会红河州“许氏奖助金”项目
申请对象:红河县户籍2021年高考录入一本院校的4名优秀贫困学生。
申请材料:
(一)《许氏奖助金项目申请表》;
(二)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因素相关证件、材料,如 遭遇重大灾祸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及治疗材料等(不含各级党政部门贫困证明书)。
资助等级及标准:一等奖助金8000元、二等奖助金6000 元、三等奖助金 4000元;奖助方式是以获得奖助金等级标准一次性支付到位。
申请时限:2021年8月15日截止
五、国家助学贷款奖补金助学项目
申请对象:红河县户籍2021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不含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重点保障七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和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特殊困难学生优先享受,同时,按不重复资助原则,已享受“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许氏奖助金”等项目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助学项目资金。
申请材料:
(一)《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申请表》;
(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因素相关证件、材料,如遭遇重大灾祸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及治疗材料等(不含各级党政部门贫困证明书)。
资助等级及标准:本科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每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申请时限:2021年9月20日截止。
六、红河县工商联“金秋助学”项目
申请对象:红河县户籍2021年高考录入二本及以上院校的20名优秀贫困学生。
申请材料:
(一)《红河县工商联“金秋助学”项目申请表》;
(二)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资助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2500元。
申请时限:2021年8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