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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32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第2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听证公告(第2号)2021-8-16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红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 》听证会公告(第2号)

 

根据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 红河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公告 》要求,现将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红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 》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杨贤文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车  俊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亚  瑜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玄敏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证员

(四)听证代表

瞿  勇  县政协经贸委主任

李最嘎  县人大农环资委主任委员

陈  志  县政府办副主任

车文仕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文昌  县农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毛莹强  县住建局定额管理中心主任

张信旺  县交运局正科级干部 征迁办主任

李  惠  县财政局经建股负责人

许约超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负责人

段志福  县林草局高级工程师

任福亮  县水务局工程师

石总德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智晶  三村乡人民政府乡长

朱咪福  迤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  强  迤萨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李福周  宝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然成  宝华镇宝华村村民代表

杨建文  车古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周强  洛恩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党委委员

张荠文  架车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许周昆  甲寅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智良  甲寅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张龙者  垤玛乡人民政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鲁克  石头寨乡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白研峰  阿扎河乡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  成  乐育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何锦华  乐育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陈国斌  浪堤镇人民政府农科站负责人

钱树祥  迤萨镇跑马路社区监委主任

张  敏  大羊街乡人民政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 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报到,按时参会。

(二) 其他未能入选为听证代表的同志或社会公众,可以就该听证事项向红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三) 新闻媒体可对听证会进行采访报道。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