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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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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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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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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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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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县扶贫办关于取消就业扶贫基地(车间)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扶贫基地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305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扶贫车间工作开展以来,在乡镇推荐、企业自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红河县现有就业扶贫车间30家,并对已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不适合继续作为就业扶贫车间(基地)的,将取消其就业扶贫车间称号,不再享受就业扶贫车间扶持政策。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扶贫车间进行动态管理的安排,2021年5月,我局对就业扶贫车间(基地)情况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要求、不适合继续作为就业扶贫车间(基地)的,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取消,并对相应的申报企业进行告知,同时收回其扶贫车间牌匾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4621200
拟取消就业扶贫(车间)企业名单(8家)
1.云南阿波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认定时间:2019年5月23日
2.云南椹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认定时间:2019年5月23日
3.红河县福赢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认定时间:2019年5月23日
4.红河县彩云之边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认定时间:2019年5月23日
5.红河县路路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时间:2019年5月23日
6.云南农馥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认定时间:2019年9月16日
7.红河县海龙茶厂 认定时间:2019年9月16日
8.红河县同仁医院 认定时间:2019年9月16日
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对就业扶贫车间开展实地察看,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继续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及时予以取消并收回牌匾。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县扶贫办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