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切实加强对文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红河县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罗冲开 副县长
副组长:李凤云 县政府办副主任
赵小钞 县文旅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杨批楚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永贵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 梅 县民宗局副局长
周生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璞玉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开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天走 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县分局副局长
何文强 县住建局副局长
侬有贵 县交运局副局长
王东升 县农科局副局长
潘振华 县水务局副局长
薛博升 县文旅局副局长
许 洪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杨素珍 县市管局副局长
朱广良 县林草局副局长
李政洋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李黎福 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局(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薛博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文物安全工作,研究部署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各乡镇的指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