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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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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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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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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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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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幼儿园调整收费座谈会1号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的有关规定,经红河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召开《红河县红河县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座谈会》,现将座谈会参加人的分配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座谈会参加人构成
此次座谈会根据座谈项目内容的实际情况确定23名座谈 会参加人,其中:(一)消费者4名;(二)经营者2名;(三)政府相关部门人员10名;(四)县人大财工委1名、政协教工委1名。(五)社区2名;(六)城区民办幼儿园3名。
二、座谈会时间、地点及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座谈会参加人基本条件: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消费者群体意见;对红河县幼儿园事业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座谈会时间、地点
座谈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将在第2号公告予以公布。
(三)座谈会参加人的产生
1.消费者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3.政府部门和其他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三、座谈会设1个记者席位。
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由县融媒体中心指派1名。
特此公告
附件:< <红河县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07.doc】
附件【07.doc】
附件【07.doc】
附件【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