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19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3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不符合主体分配发放帮扶资金2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经红河县云梯酒店申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扶贫办审核和公示,2018年5月确定红河县云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红河州就业扶贫基地。红河县人社局于2018年12月向红河县云梯酒店分配发放帮扶资金2000元,后经红河县审计局审计,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云梯酒店分配发放帮扶资金2000元不符合相关规定。发现该问题后,红河县人社局积极整改,经过与红河县云梯酒店对接协商,云梯酒店已于5月29日将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沪滇项目帮扶资金2000元如数退回红河县人社局,红河县人社局已将该2000元资金上缴财政国库。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