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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2020工作计划》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34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上级有关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结合红河县实际,制定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责任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属地责任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各乡镇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方面的作用,坚守食品安全底线。

    (二)落实责任,强化过程监管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化产地环境监察,找准查清污染源头,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每季度对蔬菜、水果进行抽检,每个月抽检食用农产不少于240个批次,对不合格产品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督,实施化肥农药控量减量行动,大力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米线、茶叶等食品生产经营户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

    三是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落实好食品销售者、集贸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货源可追溯等制度规定。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

    四是加强餐饮监管。抓住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监管,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要求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比例达到95%。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监管,严格规范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入网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线上线下双安全

    (三)突出重点,显现整治成效

    一是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对县乡村学校全覆盖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方位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是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继续深入推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严厉打击保健产品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集中查办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对于一些跨区域的案件,相关单位统筹力量,通力协作,积极协调解决。

    三是加大各项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白酒、米线、肉制品、茶叶、食品添加剂各项专项整治,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整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三小突出问题,强化对三小的事中事后监管。三小经营主体多,安全形势严峻,督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经营户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加强对三小经营者全面细致监管。

    (四)着力风险防范

    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任务,对我县地方特色食品、高风险食品进行专项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和州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积极发挥县级快检车作用,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手段,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

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误食有毒野生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有毒中药材自制泡酒,误饮醇基然料等中毒事件发生,加大农村医疗机构投入,切实提升农村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

    (五)严格监管执法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经营走私冻品、加工销售病死畜禽、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六)推进共建共享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市场安全规范化建设,做好总结推广。

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县食安委印发的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红食安委发〔20191)文件要求,按照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