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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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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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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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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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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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告认真组织参加全国性哀悼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4月3日,国务院发出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公告,现就红河县参加全国性哀悼活动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务院公告,县融媒体中心要反复播报,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各部门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用好各种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务院公告。
二、认真做好默哀活动的组织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通知到所有干部职工,于4月4日10时起,全部停止手头工作,站立默哀3分钟。
三、各乡镇要将国务院公告要求通知到各村委会、村小组及广大人民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按时参加全国性哀悼活动。
四、要组织所有基层单位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进行志哀。有升降国旗条件的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奏唱国歌,按时举行升国旗仪式和下半旗仪式。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五、县住建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鸣响防空警报。
六、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要组织交警及有关力量,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车辆鸣笛活动。
七、县交运局负责通知所有车站及客、货运企业,按时组织驾乘人员参加默哀活动,按时鸣笛。
八、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工作,包括停止广播电视的娱乐节目和电视剧、广播剧、电影院放映的电影,媒体的娱乐性广告,网上的娱乐节目,各类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娱乐活动。
九、县融媒体中心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采访报道红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告的有关活动,做好哀悼日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拍摄有关默哀活动视频、图像等资料,广泛进行宣传报道。
十、本通知与上级最新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