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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hhxbhz/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宝华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红河县宝华镇关于举行

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听证会

公告

(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宝华镇人民政府《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于2025116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41220日在红河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听证会的公告》(1),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518日在红河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听证会的公告》(2),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5110日将听证事项的背景资料及《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3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4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行业专家2人,法律工作者代表2。在《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听证会的公告》(1)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3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5116日,在宝华镇人民政府六楼大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23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1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宝华镇人民政府陈权副镇长主持,决策发言人张智勇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5人提出了意见建议,16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针对重大项目保障、集镇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提

问,决策发言人现场逐一进行了解答。

(二)针对各村农特产加工项目选址,建议优化区域布局。

(三)针对各村基础短缺现象,建议增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预留用地。

(四)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文本,文本措施要具有针对性。(五)建议加强文本内容校核。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红河县宝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宝华镇人民政府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宝华镇人民政府

20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