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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hhxldz/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浪堤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红河县浪堤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浪堤镇人民政府就《红河县浪堤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于2025年1月16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红河县浪堤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4年12月20日在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红河县浪堤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5年1月10日在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红河县浪堤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5年1月14日将听证事项的背景资料及《红河县浪堤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1-26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3-15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行业专家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在《红河县浪堤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4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5年1月16日,在浪堤镇人民政府三楼小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1名,应到听证代表24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0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浪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孙志明主持,决策发言人李鑫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20人提出了意见建议,0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针对浪堤镇规划定位,建议综合考虑我镇现有文化资源及农业发展格局重新定位。

(二)针对浪堤镇村庄建设边界线是否可更改问题进行提问,第三方规划公司进行解答。

(三)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核”“双轴”“三区”“多点”概念进行提问,建议优化、细化该概念。

(四)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规划图:阿姆山生态保护区、种养殖区、热带水果区划分不正确,建议重新划分;乐浪公路走向不对,建议修改;洛那公路南北主轴线的北部公路应为迤北公路,建议修改;村委会界限不清晰,建议标注清晰边界。

(五)针对浪堤镇农业空间格局,建议重新划分三片区格局(北部河谷综合农业种植区、中部农文旅融合发展区、南部林下经济特色种植区)。

(六)针对浪堤镇生态空间格局,干热河谷区划分不正确,建议重新划分该区。

(七)针对各格局发展中提及到的各类小标题,小标题太多且上下不衔接,建议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中的小标题为主,其余格局发展中的小标题以此为基准。

(八)针对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问题,未明确利用方式,建议完善明确。

(九)针对镇村体系结构,建议将“重点镇”修改为“重点村”,结合多种因素重新构建“重点村、中心村、一般村”三级镇村体系结构。

(十)针对产业空间布局,建议结合农业发展格局重新完善修改。

(十一)针对特色风貌引导,我镇集镇地区汉族居多,建议集镇风貌以汉族风格为主导,结合哈尼族、彝族传统民居风貌特色。

(十二)针对防灾减灾规划图,卫生院、消防站位置错误,建议重新修改。

(十三)针对浪堤镇中心镇区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建议将公路两旁规划为以商业为主、居住为辅的多功能用地。

(十四)针对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镇区-片区”两级公共服务体系的表述建议进一步斟酌。

(十五)针对中心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建议将中心镇区的三条纵向公路横向连通、中心镇区下方新设一条环镇路。

(十六)针对市政设施体系,建议将供气方式修改为电能、光伏、太阳能;排水设施要明确在规划期内全面提质升级改造。

(十七)针对公墓问题,建议纳入规划。

(十八)针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议将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中补充完善。

(十九)针对浪堤中学扩建问题,建议纳入规划。

(二十)在整合资源保护的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细化各类格局中的发展具体措施。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红河县浪堤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浪堤镇人民政府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