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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09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和公开政府部门面向企业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压缩涉企“督检考”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红河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全县政府部门面向企业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以下简称涉企“督检考”)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为进一步做好面向社会公开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河县政府部门面向企业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在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开。

二、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的涉企“督检考”事项,由县市管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和公开。

三、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红河县政府部门面向企业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事项开展涉企“督检考”工作,不得擅自调整事项、随意增加频次,确因工作需要的,请严格按照《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四、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行“企业安静期”,严禁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附件【红河县政府部门面向企业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202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