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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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wlj/2025-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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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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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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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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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滇红红)文综罚字〔2025〕C-000004号】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一、案件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滇红红)文综罚字〔2025〕C-000004号
二、案件情况:2025年6月3日红河县文旅局收到红河县公安局迤萨镇派出所线索移交情况说明。2025年7月22日,红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谢红梅(25101021009)李志文(25101021006)根据警方提供线索,到达位于红河县跑马路的网缘网吧,在出示证件后,对网缘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开展现场调查。通过查看视频监控与警方提供的执法记录仪录像,发现网缘网吧确实接纳了3名未成年人,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切实开展调查核实。经依法调查核实,红河县网缘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法律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四、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五、处罚单位: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处罚时间: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