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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hhxwl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文旅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3
  • 时效性
    有效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滇红红)文综罚字〔2025〕C-000004号】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一、案件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滇红红)文综罚字〔2025C-000004

二、案件情况:202563日红河县文旅局收到红河县公安局迤萨镇派出所线索移交情况说明。2025722日,红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谢红梅(25101021009)李志文(25101021006)根据警方提供线索,到达位于红河县跑马路的网缘网吧,在出示证件后,对网缘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开展现场调查。通过查看视频监控与警方提供的执法记录仪录像,发现网缘网吧确实接纳了3名未成年人,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切实开展调查核实。经依法调查核实,红河县网缘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法律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四、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五、处罚单位: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处罚时间:202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