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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hhxjy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交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和计价方式调整方案公示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县城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市民出行体验和城市形象。然而,我县当前出租车行业存在不合理收费等现象,亟需通过规范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为此,特制定本方案,旨在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出租汽车公司基本情况

红河县截止20256月,全县共有出租汽车公司2家,分别是红河县红润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分公司和红河哈尼梯田汽车出租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红河县红润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分公司成立于2015826,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环岛南面,经营范围:出租车客运、百货农副产品销售。旗下签约车辆35辆。

红河哈尼梯田汽车出租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622日,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环城北路,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城市巡游出租客运。旗下签约车辆35辆。

三、调整城市出租汽车营运价格及计价方式原则及依据

(一)调整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结合成本调查报告和成本监审报告,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出租汽车收费价格标准,充分发挥价格导向和杠杆作用,合理引导出行。

(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4.《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6.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7.《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

8.《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9.《红河县出租汽车成本调查报告》

10.《红河县出租汽车成本监审报告》

四、现执行城市出租汽车收费标准

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出租车客运价格的批复》红政复〔2011132文件,红河县制定城市出租汽车收费标准:

(一)出租车(不分排量和车型)客运价格执行每车次起步价调整为(县城2公里,含2公里)为5元。

(二)超过2公里以上(以计价器反映的公里数为准)客运价格每车次每公里调整为1.6元计收。

(三)夜间22:00至次日6:00的客运价格在上述价格基础上上浮20%。

(四)包车客运价格由双方协商面议。

五、成本审核结论

经核实测算,红河县出租车每辆车每年平均总成本为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伍佰叁拾元叁角叁分(¥11,8530.33元),平均每辆车每年行驶里程为:86477.24公里,平均每辆车每公里成本为人民币:壹元叁角柒分(¥1.37元),平均单车运营趟次成本为人民币:陆元壹角柒分(¥6.17元)。

(一)平均每辆车每公里成本=年平均总成本/年平均行驶里程=118,530.33//86477.24公里/=1.37/公里

(二)单车运营趟次成本(含空载行驶成本)=平均每辆车每公里成本×运行半径+平均每辆车每公里成本×运行半径×返空率=1.37/公里×3公里+1.37/公里×3公里×50%=6.17/

(三)说明:根据成本调查监审结论,红河县出租汽车每车每次平均运营半径为3公里,可将运营半径参考作为出租汽车起步公里数;平均每车单车营运趟次成本为6.17/次,一是依照成本利润空间不超20%原则,二是结合当前红河县出租汽车收费情况,三是对照部分周边县市出租汽车收费标准,红河县出租汽车起步价拟定为7元。

六、拟执行城市出租汽车收费标准及计价方式

(一)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东至半路寨、消防大队、司法局门口片区,西至加油站、勐甸村委会、红塘子美丽家园、万年塘,南至县党校,北二级公路沿线、红土坡片区),出租汽车不分排量和车型客运价格调整为每车次起步价县城3公里以内,含3公里7元。

(二)超过3公里以上以计价器反映的公里数为准客运价格,每公里调整为1.6元。

(三)夜间22:00时至次日06:00时的客运价格调整为每车次起步价县城3公里以内,含3公里8元。超过3公里以上以计价器反映的公里数为准客运价格,每公里调整为1.8元。

(四)包车客运价格由双方协商面议。

(五)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出租车的监督管理,业主要遵守国家的各项交通和价格法规政策,须安装计程器实行打表计价、公示价格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注意车容车貌和车辆卫生,提高服务质量。

(六)废除燃油附加费机制。

七、价格调整对消费者的影响分析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建成区范围的不断拓展,红河县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制约,截至目前全县仅有5条公交线路,公交汽车18辆,共享电动车和城市滴滴网约车暂未进入市场,出租汽车在2022年全县增加10辆基础上,目前共有出租汽车70辆。此次价格的调整,不仅规范了全县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有效避免了乱收费等违法现象,而且从根本上还保障了红河县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一个安全、有效的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