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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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fgj/202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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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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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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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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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红河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城镇供水终端综合水价结构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73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成本监审结论与社会承受能力,特制定红河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城镇供水终端综合水价结构调整方案。经研究决定,召开红河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城镇供水终端综合水价结构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根据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红河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城镇供水终端综合水价结构调整听证会相关参会人员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听证会定于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17:30时,在发改局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定价方案要点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85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
三、成本调查监审结论
红河县单位污水处理收费成本1.10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王艳川 县委办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员
杨成金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明珍 县发改局副局长
许约超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股长
黄浩杰 县发改局工作人员
(二)听证监察人(待定)
白蓉 县司纪委监察组组长
张评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三)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共17人,其中:
1.消费者7人
张宏玲 西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广培 跑马路社区监委主任
赵云 凹腰山社区监委主任
彭双云 勐兴社区副主任
李进华 消费者代表
李老伍 消费者代表
李阳春 消费者代表
2.经营者2名
杨西红 县供排水清运公司抄收科科长
丁扎有 县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
3.政府相关部门推荐5名
马永林 县教体局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张其惠 县住建局副局长
何鲜梅 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杨礼泽 县市管局价格股工作人员
白福塔 县卫健局工作人员
4.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名
毛福成 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张沙波 县政协委员
5.专业人员1名
李勇骏 县供排水清运公司经理
(四)听证特邀旁听人
县总工会、县信访局、县人民医院各1名领导或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旁听。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特此公告
附件:1.红河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2.红河县城市污水定价成本监表;
附件【红河县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报.doc】
附件【城市污水定价成本监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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