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xzrzyj/2025-00025
-
发布机构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4-18
-
时效性有效
关于红河县烈士陵园土地确权公告
2025年4月16日,红河县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局申请对红河县烈士陵园使用的12136.73平方米土地进行确权,我局依法组织人员对申请地块进行了现场测量和权属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红河县烈士陵园位于红河县迤萨镇勐甸村委会石榴山,始建于2013年8月。2025年4月16日,我局组织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陵园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指界和实测,用地面积12136.73平方米,宗地四邻权利人现场指界并签字盖章确认,对权属界线无异议,经与2019年至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比对,涉及地类为特殊用地12136.73㎡。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以及《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红星水库管理区域和开发勐甸灌区荒山暂行规定的通知》(红政发(1989)第213号)文件,拟确定红河县烈士陵园用地面积12136.73平方米土地所有权权属为国有,地类为建设用地(特殊用地)。
如有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等材料向我局(地址: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电话:0873-4621570)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按程序报请县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特此公告。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附件2:红河县烈士陵园地理位置图.jpg】
附件【附件1:红河县烈士陵园宗地图.pdf】
附件【附件3:红河县烈士陵园现场照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