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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swj/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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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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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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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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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红河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红河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2024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集体学法6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1次,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党内法规专题学习2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收工作中,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和要求,把握好税收与法治的关系,实现税收和法治的相互促进、同步推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2024年红河县税务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促进税收工作健康顺利开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印发《2024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及其分解方案,依托“政策找人”工作机制,通过精准筛选,优化精准推送。定期统计和分析税费优惠数据,及时应对疑点数据,确保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应缓尽缓。
3.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以纳税人缴费人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一把手走流程”,开设值班负责人窗口等方式,畅通需求收集渠道,及时了解并专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费需求,拓宽优化原有的问题反映渠道。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红河县税务局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妥善处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2024年红河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2.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治建设基础。2024年红河县税务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工作规定,由局领导任团队主要人员,组成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税费部门为主体的重大税收行政决策团队,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严格按照《西南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统一学习执行口径和解读稿,已定期对行政处罚数据开展核查12批次,不断加强对税务裁量权行使的指导和约束。
2.持续提升税务执法质量。一是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调整和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公示事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记录事项、内容,保证执法行为可追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审核标准,做到应审尽审。二是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首违不罚”制度、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3.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发挥“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作用,2024年红河县税务局新增风险指标及防控措施8个,完成内部风险疑点核查107个。共实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4人次,持续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对22件行政许可案卷及2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件评查。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的应对提供了制度保障,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红河县税务局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工作机制,组建税费矛盾争议专业化调解团队,强化一线税务干部首问责任、领导值班、导税服务等制度的落实,尽力将涉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初期。
2.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4年未发生税收行政复议、税收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4年,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次。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税务权责清单,职责清单,公开监督投诉电话,“码上监督”方式。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按期更新公示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通过成立二级集约中心,组建远程帮办团队,提供远程可视化辅导办税费服务。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实现24小时自助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完税凭证打印等多项高频涉税业务。积极推动电子税务局网上办、掌上办,辅导现场办税费群众使用便利办税服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税收法治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实际行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抓学法用法活动的主动性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全面、不够系统、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待提高,各业务部门之间联动宣传较少,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大数据、新媒体与法治宣传的深度融合。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筑牢思想根基,淬炼政治能力
坚决树牢法治思维,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运用法治理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领导担当,丰富普法措施
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效用。重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保证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三)强化作风纪律,从严治理乱象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聚焦易发生执法风险的岗位、环节,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刚性”问责,加大对本单位在日常执法考核和疑点核查过程中突出问题的执法督察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抓整改落实、严肃追责问责,重点纠正屡查屡犯、查而不纠现象,打造自觉遵纪守法的税收法治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
202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