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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czj/2025-0011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3300000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2.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3.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8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红河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抗震设防管理中心

2.红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3.红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4.红河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5.红河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6.红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红河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8.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建设,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住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实施县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解决排水管网安全隐患,消除排水管道错接、混接口。实施县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消除管网空白区,完善设施短板,加快推进红河县“两污”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办好百姓的心头事,落实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小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通过“柔性执法”让城市管理既有温度更有力度。

二是提升党建意识,推动“党建+业务”工作双推进。党建强则业务精,业务强则党建实。党建引领和推动有力,业务工作才会更加有动力、有保障。坚持以党章党规为标尺,以牺牲奉献为己任,艰难困苦勇往直前,风险责任敢于担当,时时处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严管厚爱贯穿日常工作始终,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肃开展谈心谈话、全面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履行好职责。

(二)严抓项目建设,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点项目实施和谋划。1)推进项目设施。合计在建项目4个,概算总投资4.21亿元,完成投资约1.11亿元,其中:红河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概算投资0.68亿元,完成投资约0.25亿元,项目因资金缺口问题处于停工状态;红河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概算投资约0.13亿元,完成投资约0.11亿元;红河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概算投资2.74亿元,完成投资约0.4亿元;红河州红河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概算投资0.66亿元,完成投资约0.35亿元。

(2)完善项目前期。重点完善前期工作项目4个,概算总投资6.21亿元,其中:红河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完成可研编制,概算投资约2.03亿元;红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可研、初设编制并获批,计划2024年11月开工建设,概算投资约1.76亿元;红河县市政雨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可研编制,概算投资约1.27亿元;红河县市政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可研编制,概算总投资约1.15亿元。

3)做好项目储备。按照工作安排,城市建设股重点围绕“推进老城改造,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协调发展,拓宽发展空间”“配套公共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强化管理提升,加快转型升级”5个方面个方面来谋划储备项目,截至目前,合计储备项目20个,概算总投资37.92亿元。

二是城市更新有效推进。1、2022-2024年实施绿美城市建设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2781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270万元。其中2个项目已完,在建4个项目,1个未开工(2024年绿美城市)。完成建设口袋公园8个,建设面积10177平方米。新建千户村市民绿地公园建设项目1个,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新建游园5个、完成绿美街区1个、完成绿美街道11个。完成林荫大道13条,依托红河县燃气管道建设项目,改造凹腰山至高级中学段键康步道,新增7.3公里绿道,目前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0公里。

2、2022-2024年实施绿美社区建设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156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426万元。其中8个项目已完工,在建2个。完成每年建成 1 个绿美社区的要求,2022年完成红河商业广场,被列入2022年绿美社区奖补名单(奖补金额10万元),2023年完成东兴苑小区,被列入2023年绿美社区备选名单,2024年准备推优马帮古城东门古城马帮文化街区。

三是燃气建设管理。1、燃气设施建设现状。我县无管道燃气设施,县辖区内正式运营燃气企业共1家,名称为:红河县佳辉燃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下设燃气储配站1,坐落于红河县迤萨镇齐心寨村委会斐尼哨村,占地面积7885平方米,建筑面积1812.3平方米,储气能力共220立方米,其中:液化石油气储气罐50立方米2个,二甲醚储气罐50立方米2个(目前企业已停止销售二甲醚,原有罐体准备改装为液化气储气罐,正在准备改装材料),残液罐20立方米1个。按照计划,我县拟建储配站1座,建设单位为红河县建明燃气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新增储气能力210立方米,其中:液化石油气储气罐液化石油气储气罐50立方米2个,残液罐10立方米1个,液化二甲醚储气罐50立方米2个。截至目前,该储备站建设项目已通过红河县2022年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2、燃气企业基本情况。红河县佳辉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为云202007127001P,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经营类别为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销售。Ⅲ级供应站2个,分别设立在浪堤镇和三村乡,由取得本区域内经营许可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符合红河县燃气发展规划。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700988.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700988.3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84234.36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有人员变动,有人员调入及新增了红河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所以导致收支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700988.34元,其中:本年收入24700988.3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00988.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84234.36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有人员变动,有人员调入及新增了红河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所以导致收支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700988.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700988.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8942.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9609.05,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有人员变动,有人员调入及新增了红河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所以导致收支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3002045.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94625.31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了红河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所以导致收支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类)05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1232740.6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全年经费支出;208(类)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82.06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11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78179.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类)01项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7735211.0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类)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42072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12(类)06项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828429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经费支出;221(类)02项住房改革支出,住房改革支出760440.84元;主要用于职工全年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556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11637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元,较上年增加(减少××元,增长(下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12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没有相关数据所以没有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循厉行厉检,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节约车辆运行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县级项目共有6项,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58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4.8,主要原因是人员有相应减少,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43944535.76元,其中,流动资产4357222.14元,固定资产139587313.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27804.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46590.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3300111




附件【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022406130073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