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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czj/2025-0006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8000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法规草案及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乡镇开展工作。

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7、完成州委社会工作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科、“两新”组织科、综合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筑牢思想建设根基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此明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常态化,并将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深入、系统且反复的学习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借助多种形式,推动党员把遵规守纪内化为自觉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5次、专题党课2次、廉政党课2次,举办读书班1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累计观影15人次。

2、注重党建引领,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1)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网格治理体系。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全县建成14个一级网格、91个二级网格、1032个三级网格、4292个四级网格、264个五级网格,总计5693个网格的一网统筹网格体系,促使城区“乡镇—社区—片区—小区—楼栋(单元)”、农村“乡镇—行政村—村小组”的网格体系更为健全。依照“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持续增强网格化治理成效,筑牢战斗堡垒。

2)全力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减负工作。依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在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红河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明确其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形成以县委书记为总召集人的领导小组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合力,且制定任务清单提供行动指引。同时,规范村(社区)组织机制牌子与证明事项,出台系列文件,清晰界定村级小微权力,实现清单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滥挂牌”排查整改,全县92个村(社区)清理960块挂牌,规范挂牌552块。此外,认真清理不应出具证明事项,压缩村级事务,明确职责边界,清理众多指尖上的形式主义QQ、微信群与责任书(状),制定相关清单,自7月起基本杜绝不合理证明出具,由行业主管部门优化流程彻底解决问题,为基层减负赋能。

3)加快构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为提升基层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赴村(社区)就业,制定《红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发布22个招聘岗位,计划招录18名,实际录用19名(城市11名、农村8名高校毕业生),完成率达105.6%。依据省州要求,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工作,目标在2025年达成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1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结合村(社区)实际,依上级方案统筹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服务,今年招录基层治理专干36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3、加强党建指导,提升两新组织工作质效

1)在“强化教育”上求实效。为增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党纪学习意识,转发相关学习措施,并以三个“突出”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突出学习重点,依要求深入研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丰富学习形式,借助党组织书记学习、车间微宣讲、流动党员“送学”等开展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为“活教材”,引导党员对照反思,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守纪自觉,且与企业发展相融合,学深悟透《条例》。

2)在“两个覆盖”上求实效。秉持有党员抓组织覆盖、无党员抓工作覆盖理念,从重点与关键处突破。强化行业党建,在新业态新就业行业以多种方式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全县166家两新组织中,单独成立党组织17家。通过选派指导员、成立行业党委、党建联建共建等达成党建工作全覆盖,深入探索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党建试点,形成特色党建路径。

3)在“关心关爱”上求实效。发挥党建效能激发“红色动能”,压实党建指导员职责促党建开展;开展“三进三送”活动,进企业、工厂、车间送政策、服务与资料,助企业解难题;关爱职工群众,维护权益,提升其获得感等;在强化新业态党建指导进程中,着力优化骑手从业环境,并以开拓者之姿成为全州首家启动“骑手友好社区”建设的先锋力量。精心打造4“骑手・志愿者驿站”,成功延伸服务触角,顺利畅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

4)在“融合发展”上求实效。依“党建引领、以点带链”思路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指导石膏产业等成立联合党支部与行业党委共5个,推动产业升级,石膏产业产值突破3亿元,文旅收入增长;强化培养培训,成立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联合党支部,选树“头雁”,培训358人次,孵化人才;加强示范建设,形成一批重点人才基地,带动群体人才开发;积极参与治理,新就业群体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到30余人且持续进行,促使其从“旁观者”向“参与者”转变,从“服务对象”向“治理力量”转型,为红河县两新组织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推动两新组织党建与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4、聚焦志愿服务,靶向打造服务特色品牌

1)强队伍,靶向提升志愿服务质效。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大力支持“一老一小”、医疗健康、应急救援等领域志愿服务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专业化、精准化与精细化水平。全县已构建起1个志愿服务总队、8个分队、165支服务队以及1个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庞大队伍架构,开展48个志愿服务项目,登记注册志愿者达41525人,今年累计开展活动1500余次,使4万余人次受益,为志愿服务的广泛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强培训,提高社区志愿服务水平。8月15日,中共红河县委社会工作部精心组织社区志愿者培训,4个社区的35名志愿者积极参与。培训内容丰富多元,涵盖关爱“一老一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普法强基、廉洁文化强基等重要领域。通过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与模拟场景演练,着重强调志愿服务沟通的关键意义,从沟通前心理调适到沟通中的语言与非语言技巧等全面讲解,让志愿者深刻认识到志愿服务不仅有助于个人社会责任的提升,更是促进社区和谐进步的有力助推器,有效提升了志愿者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质量。

3)重实践,有序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服务中,围绕“老小困残”、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重点领域,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为特殊困难群体与有需求群众提供专业服务与多样志愿服务,并开展示范阵地创建及“社工+志愿者”联动试点工作。如“五一”红河县文化旅游节期间,“马帮旅游”志愿服务队150余名志愿者累计上岗342人次,服务时长超1850小时,有力推动文旅发展;在云南省“三下乡”活动中,40余名志愿者全力保障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各乡镇春风送义诊活动服务10000余人次,发放资料12000余份,还有爱心义剪服务300余位居民;同时在重要传统节日开展关爱“一老一小”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效能。

4)树品牌,打造志愿服务特色亮点。紧紧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人居环境提升”“关爱一老一小”等重点项目,精心打造“哈尼法官说志愿服务队”“跑马社区巾帼志愿服务队”、红河县禁毒志愿服务队等一批特色品牌项目。这些品牌项目的成功实施,使志愿服务效应不断放大,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服务的优势充分彰显,为红河县的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注入强劲动力,成为展现红河志愿服务精神与形象的亮丽名片。

5、锚定素质培养,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1)加强培训,提高考试通关率。积极鼓励300余名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多领域工作人员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培训,报考人数较去年显著增加180人。6月初精心举办考前培训,吸引村(社区)干部、县属部门报考人员100余人参与。通过这些努力,全县持证社工数量稳步增长,现有134名持证社工,其中包括4名社会工作师与130名助理社会工作师,且2024年单独划线通过资格考试55人,有力提升了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持证社工人才的占比,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储备了坚实的人才力量。

2)强化阵地,组建“社工服务站”。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精神,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分别在红河县迤萨镇西山社区县委社会工作部一楼组建“社工驿站”,在红河县康兴医院组建“医务社会工作部”。“社工驿站”秉持使命,发扬社工精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致力于解决居民、患者及家属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多方良性互动,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当前,红河县“社工驿站”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其中2人持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康兴医院医务社会工作部也安排3名工作人员。两者相互协同,共同为红河县的社会工作筑牢了关键的阵地基础,有力地推动了红河县社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与体系建设。

3)发放奖励,提高考试积极性。中共红河县委社会工作部严格依照通知要求,第一时间传达通知、收集信息、发放并回收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完成社会工作师通关人员的奖励金发放工作,发放金额共计93000元。此次发放确保奖励金准确、足额地到达每一位符合条件者手中,有利于更多人知晓社会工作师考试并积极报名参考,持续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6、强化统筹指导,维护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信访件169批次205人,与去年同期106批次上升59.43%,受理率为100%;初信初访131批次、重复信访38批次;办结151批次180人,正在办理18批次。其中走访26批次46人、来信7批次14人、网上信访136批次145人。反映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城乡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有94批次占55.62%56件纳入满意度测评,参评率为95.08%,满意率为96.83%

7、紧扣中心工作,以务实的举措扎实推进

中共红河县委社工部成立后,紧扣中心工作成效显著。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进程中,深入社区指导4次、宣传5次且编1期简报,推动工作入议程并宣传法规护权益,在西山、跑马路社区设示范点,借志愿与培训之力促创建与社区治理协同增效。廉洁文化建设方面,举办2次廉政教育活动与讲座,强化干部廉洁意识并完善监督机制防腐败。组织2次专题党课、1期读书班,开展多形式廉洁宣讲,安排2次基地参观、3次观影共15人次。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制,严督重点领域环节,严惩违规违纪,营造清正氛围。意识形态工作严守党管原则,强化职工思政教育,提升政治素养,积极传播正能量,加强舆情监测引导,把控主导权。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里,依州委社工部通知及相关原则,选定迤萨镇勐龙村等三个村庄为试点并完成申报材料上报。深入村(社区)调研完善村规民约,发挥自治功能助力乡村文明振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69217.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9217.8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69217.84元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9月新增单位,2024年无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69217.84元,其中:本年收入2769217.8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9217.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69217.84元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9月新增单位,2024年无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769217.8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69217.84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002.56,与上年对比增加1104002.56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9月新增单位,2024年无预算收入项目支出1665215.28,与上年对比增加1665215.28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9月新增单位,2024年无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工作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数为634111.28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部行政机关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工作事务-事业运行支出数为406876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部事业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3社会工作事务-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数为1464615.28元,主要用于补助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试点及干部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数为117396.48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13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数为26399.6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及单位退休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数为30097.45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支出及单位退休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数为81139.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0.00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9月新增单位,2024年无预算收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的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000.00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9月新增单位,2024年无预算收入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资产总额20000.28元,其中,流动资产20000.28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000.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80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022005430923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