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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5-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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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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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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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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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0000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河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红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红河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7、有关职责分工。(1)与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红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红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红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红河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红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红河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与红河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红河县卫生健康局、红河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医政医药管理与中医股;防艾与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宣传科教与信息化股;干部保健与健康发展股(红河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2.红河县健康教育所
3.红河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
4.红河县计生人口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群众就医需求抓服务。坚持载体、内涵两手抓,用心深耕“病有良医”。县人民医院加速建设,全力创建三乙,中心卫生院(阿扎河、甲寅)达国家推荐标准,其余5个乡镇卫生院(石头寨、架车乡、大羊街乡、车古乡、三村乡)达到省级甲等标准。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以上,实施“培基”计划,将乡村医生队伍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提升。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通过验收,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2、紧扣卫健发展目标扬优势。发挥现有学科优势,将县级医院眼科、儿科、针灸科、康复科等建成高水平学科。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完成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特色中药材种源基地建设,依托“云药之乡”名片,大力发展特色道地药材,积极开发中成药、配方颗粒、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等产品,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3、聚焦卫健主责主业提能力。开展健康管理,建优“家医签约平台”,探索“健康积分”,努力实现全县90%以上人群健康管理。2025年完成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医疗,推动“智慧医院”升级改造,努力实现5G远程手术示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通过国家四级测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05028.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05028.9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615.29元,同比增长0.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进行了增资调整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05028.97元,其中:本年收入7905028.9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05028.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615.29元,同比增长0.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进行了增资调整标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05028.9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05028.97元,其中:基本支出7403789.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3673.29元,同比增长4.57%,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进行了增资调标准;项目支出50123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058元,同比减少36.8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101行政运行;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201综合医院;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2100302乡镇卫生院;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做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所以空表公开。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15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0.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9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2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3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车改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元,项目主要内容无;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主要原因保持不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47797784.58元,其中,流动资产2113595.65元,固定资产33735937.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772576.28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5175674.0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5341.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700657.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0111
附件【红河县卫生健康局2025022108511232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