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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czj/2025-0003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600000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科技进步及知识产权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科技事业发展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援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行政执法的职责。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管理列入本部门预算的县级科学事业费。受理、审核、推荐国家和省州的科技项目,并受委托对国家和省州科技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支持县内重大科研试验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负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具体事务管理,园区项目审核、审定、组织实施和绩效考核管理,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

13.负责全县专利管理工作及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

14.负责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受理、审核、推荐省州科学技术奖励事项。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的评定。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6.组织、协调全县科普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承办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管理的有关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机构改革,我部门本年与红河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检查考评股、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发展股、发展规划项目管理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帮扶和区域协作股、农产品质量与农业机械化安全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科技股。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红河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红河县畜牧科技推广站

3.红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红河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5.红河县植保植检站

6.红河县种植管理站

7.红河县农机技术推广和安全监理站

8.红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9.红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中心

10.红河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11.红河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12.红河县渔业管理站

13.红河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14.红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5.红河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一是全力夺取粮食丰收。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乡镇、细化到作物,示范推广水稻新品种2.5万亩鲜食玉米0.4万亩,开展再生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300亩,完成梯田综合种养高效绿色生产技术示范约3.43万亩,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98万元。全年完成粮食播种42.35万亩、大豆播种3.01万亩、油料播种2.10万亩,分别完成年度任务数100.24%100%102.44%;实现粮食产量14.42万吨、大豆产量0.57万吨、油料产量0.37万吨,分别增长0.28%0.66%2.37%二是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生猪产能,加快牛羊产业发展,扶持完成饲养能繁母猪重点户10户(饲养能繁母猪120头)、适度生猪规模养殖场3。预计完成生猪存栏20.64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58万头牛存栏8.26万头山羊存栏5.46万只家禽存笼193.5万羽;出栏肉猪21.06万头肉牛3.92万头、肉羊7.47万只家禽353.44万羽,完成肉类总产3.41万吨,禽蛋产量2822吨,畜牧产值完成12.54亿元,同比增长6.9%。扶持发放哈尼梯田鸭养殖示范鸭(鹅)苗19.3羽。三是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积极推进现代设施渔业,实施鱼菜共生生态循环种养项目,探索红河县设施渔业发展的新出路。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全年完成稻鱼综合种养3.43万亩,建成稻鱼综合种养示范基地13个,推广冬闲田养鱼9033亩。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2000产量4107吨,同比增长5.58%渔业产值5537万元,同比增长6.26%是统筹抓好果菜糖等农作物生产。认真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供求应急工作机制,抓好蔬菜、肉类生产调度工作,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2024年完成蔬菜生产面积9.5万亩、增幅0.06%产量14.88万吨、增幅1.37%。新植热区水果1203亩、提质增效3476亩,累计完成水果种植面积23.16万亩、增幅0.17%产量23.18万吨、增幅3.38%。完成茶叶提质增效1.94万亩,累计茶叶种植面积11.62万亩、增幅3.75%产量4700、增幅2.62%。完成中药材新植4.5万亩,成功申报红河县大黑公科技创新村项目,累计完成中药材种植面积13.8万亩、增幅9.8%产量6300、增幅3.74%。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新植中半山区特色农业5.33万亩。认真落实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补贴,扶持完成甘蔗新植(良种良法推广)9790亩。

2.强化耕地保护建设。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红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4.5万亩(新建4万亩,提升改造0.5万亩),上级下达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任务0.22万亩,目前,该项目1025日已开工建设。二是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全年排查设施农业备案73宗、农业大棚6个,排查省州反馈疑似图斑2个,未发现有关问题;推进撂荒耕地利用,经前期调查摸底,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通过整治可恢复用于农业生产的3个图斑5.21亩,已完成复耕复种。三是推进土壤普查工作。红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调查采样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四是持续做好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圆满完成种植现状调查及措施落地任务,协同采集样品10个。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一是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深入推进《红河县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红河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落实落细,聚焦“2023年底收入同期下降、收入连续两年下降、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等重点群体增收,制定印发二次包保、拓宽家门口增收路径等实施方案,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严格信息采录,确保收入真实。持续走好提前介入抽查账实相符情况、过程参与加强数据分析校验和反馈核实、抽查回访实地核实问题数据整改落实情况三个步骤,严把采集关(双见面、双签字)、审核关(抽查复核)、录入关(集中审核录入)三个关口,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截至全省收入监测系统关闭日,全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7506.54元、增幅14.37%。二是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合理确定全县防返贫监测底线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700元,制定印发到户到人政策清单明白纸(25616份)和申报政策明白纸7200份),各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持续落实线上线下监测预警,做到找政府政府找双向协同发力。全年累计反馈预警监测信息1220122条,办结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工单2267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12次,累计新识别监测对象45175人,风险消除128551人,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目前,全县现有监测对象有236110739人,其中已消除风险16278204人,风险消除率76.4%(人占比)。累计使用防返贫保险风险基金20.57万元,受益41户。三是落实产业增收政策。保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贷等金融帮扶政策稳定,共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93114268.74万元;探索形成三村乡滇红茶厂“523”联农带农利益分配模式,落实联农带农主体奖补办法,出台了《红河县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方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3家企业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共计42.94万元。四是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配合省、州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头雁等培训培育项目学员推选工作,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252。五是深化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帮扶。积极加强与上海市长宁区和兵器工业集团的沟通交流和调研对接,两地共开展调研对接201人次。围绕发展短板和五大振兴,组织实施兵器帮扶项目20个、投入资金1600万元。投入上海对口帮扶援助红河县财政性项目资金6165万元(包括州级统筹劳务协作资金410万元)、组织实施28个项目。东部地区往年已落地红河县3家企业在2024年度新增实际到位投资额6589万元;积极加强平台及市场主体的深度对接,今年来,沪滇对口帮扶、中央定点帮扶以及省级6家单位、州级20家单位、县级90家定点帮扶单位帮扶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直接购买或帮助销售红河县农副产品5259万元。哈尼梯田鸭、食用菌、葛根面条等11个产品入围上海百县百品名录,搭建完成村社之家消费帮扶平台。六是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落实整改工作,共召开问题整改部署推进会议3次。针对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经排查,发现政策兜底帮扶、就业帮扶促进群众增收、农业经营增效带动群众增收3个方面10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制定《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反馈红河县9个具体问题、19个举一反三对照整改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建实问题、措施、责任、时限、销号5个责任清单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4.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是做好防灾减灾。全年发布农业气象服务49期、病虫情报5期,设置大小春作物病虫害监测点21个,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89.53万亩次,防治117.75万亩次,防治率132%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疫病免疫率均达应免数的100%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516份,检疫(猪)3.14万头,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100%,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场屠宰的生猪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养殖环节收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猪805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3头。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深入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迤萨镇以党建为核心,全镇10个社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带头打造82育苗基地,配有大棚、水肥一体等设施,目前育有辣椒、玉米、蔬菜等种苗,主要满足我县冬早蔬菜种植区需求,下步计划引入智能喷淋、自动播种等系统,提升标准化产能,逐步覆盖中半山区种植需求。红河县大羊街乡农业数字化牛油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种植完成50亩,正在寻找二期种植基地。新建以舍饲为主的标准化圈舍,自动清粪等成套技术装备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养殖场1个。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起草了《红河县设施渔业三年行动方案》草案上报州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助推项目实施;是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开展招商考察22次,招商落地项目1个,招商落地企业1家;产业链重点项目4个,新签约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续建项目3个。是持续做好两品一标认证。全县共有绿色食品有效认证7个企业37个产品有机15个企业43个产品。指导3家企业5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续展,年度新增有机转换期认证产品2个。建成绿色食品牌省级产业基地1州级产业基地1县级产业基地3家。2024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名单中,我县云南省红河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入选。五是稳步扩大农业投资。抓好农业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和运行监测,目前全县共有农业龙头企业41家,其中年内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组织申报州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组织指导19家企业积极申报州级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奖补401万元,目前材料已经通过州级审核。组织指导5家企业申报县级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奖补54万元,已完成兑现100%。做好项目谋划与储备,完成农业投资5.6332亿元。

5.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一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500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1.421万亩,实施绿色防控8万亩,2024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目前全县有规模养殖场18家、设施配套18家,粪污产生量24897吨、利用量24399.06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散养户68169家,粪污产生量1051903吨、利用量936509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03%。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资源利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确保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实施红河县2024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完成15吨回收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二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化农药残留攻坚治理,巩固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同步推进农业领域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今年以来共办理农资、农产品质量案件4起,普法15次,累计抽检493批次,至今暂未收到不合格反馈。继续开展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行工作,全年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35家。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开具合格证3011批次,农产品数量3950吨。

6.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一是推进绿美乡村建设。2024年全县计划建成1个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村庄、79个州级绿美村庄,创建省级绿美乡镇和省级绿美村庄申报材料已提交至州级审核。二是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改)建卫生户厕3200座,公厕23座,全县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8%以上。累计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自然村833个,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数量累计出动19290人次。三是持续强化示范引领。对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和新申报项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续建示范村项目12个、新建示范村项目14个,根据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及示范村建设资金需求,已下拨资金5993.45万元。严格参照有宜居生活条件、有主导产业、有市场主体带动、有集体经济、有村级治理四大项25项和美乡村创建指标推进示范村项目建设。

7.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一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组织实施红河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根据本县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发布主推技术8项,主导品种13种。特聘农技人员6名,开展产业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研发应用。积极推广山地无人机调运物资技术,持续推进红河县机耕服务队建设项目。红河县机械化生产示范项目收尾中,阿扎河乡7公里、石头寨李氏家庭农场0.3公里轨道运输建设项目已完工。稳步开展农机化作业,年内机耕面积达0.5万亩,水稻机收面积达0.3万亩,无人机植保面积2.15万亩无人机施肥0.1万亩。

8.强化科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试行)》,2023年度红河县研发经费投入2776.91万元,同比增长为14.95%。一是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完成推荐选派科技特派员20人。今年来,开展服务科技特派员14人,服务累计39天,服务9个乡镇,服务村庄87个,举办培训22场次,线下培训农民323人次。二是培育创新主体。已完成云南集品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众创空间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程序,等待省州反馈结果。正在组织红河县五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红河县远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项目;正在组织红河县绿康农业有限公司和红河万年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三是抓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按程序做好2024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1万元和州级下达2024年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奖补资金11万元兑付工作,截至1210日已将22万元奖补经费拨付到企业。四是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强化统筹协调,聚焦帮扶重点,协调省科技特派团帮扶专家深入一线指导发展产业,服务辣木、蛋鸡、香蕉(芒果)、水禽和水稻等5个红河县农业主导产业。今年以来,建立云品鸭、辣木香猪等养殖示范点11个,推广滇优35水稻、京粉2号蛋鸡等新品种4个,联合申报成功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个。

9.稳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一是稳步推进承包地改革。已完成13个乡镇的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土地承包合同书6.2388万份,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6.2388万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1146万份,办证率完成98%。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服务窗口累计接待6981户,收取变更申报材料2967份,完成涉及分合户和家庭成员信息增减问题证书收回重新核对修改打印2456户。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全县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745宗、审批745宗,累计审批面积128.37亩,审批宗均面积114.54平方米,审批率100%。三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县共有4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省级合作社5家。完成全国家庭农场名录注册92家,其中省级示范5县级示范33家。完成7个合作社、7个家庭农场提升改造。

10.强化要素支撑保障。一是强化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定年度巩固衔接、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方案,进一步高效使用衔接资金。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进度低的乡镇进行通报10期,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和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国家、省、州要求序时进度。全年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959万元、共安排214个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均达100%,并形成实际支出34959万元,支出率达100%。二是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全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农业安全生产工作3次,按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签订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书142份,发放明白卡110份、告知书330份。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目前申报材料已提交至省级审核推荐。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放心农资检查,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05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666家次、农资经营主体374家次,责令整改18家次,协查追溯不合格农产品3次,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安全。三是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截至目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3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相关方案4个,召开会议6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4事业编制91人。在职实有1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1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20097.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20097.7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92642.8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与红河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人员及项目增加,故预算较去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120097.72元,其中:本年收入20120097.7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20097.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92642.8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与红河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人员及项目增加,故预算较去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20097.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120097.72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0237.72,与上年对比增加1772782.88元主要原因是与红河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89860,与上年对比增加219860元主要原因与红河县乡村振兴局合并,项目数量增多,项目规模扩大,资金投入加大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62827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50000元,主要用于科技三项工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18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46636.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8704元,主要用于支付丧葬抚恤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0116.77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13659.45元,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行政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互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771284.44元,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单位在职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互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935.8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与。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295958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1020904.6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5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及卫生检疫监督工作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5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0000元,主要用于农经年报业务培训工作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2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仲裁工作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支出。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支出。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82360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34237.96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18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2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减少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0次,共计接待1890人次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减少不必要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330237.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6342.88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合并,人员及业务量扩大,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等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97582422.77元,其中,流动资产31040273.69元,固定资产6710424.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676080元,无形资产142228.5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38756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0961.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9733.4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8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0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600111




附件【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02171114140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