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czj/2025-0001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供销联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7500000


红河县供销联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州委、县委及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2.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3.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作为成员社的乡(镇)供销合作社、村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的选举提出建议,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服务的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现代物流体系、融合发展体系、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密切同农民的利益服务连接。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5.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  

7.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8.组织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县内外供销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资助。监督、审核成员社资产处置、重大资本运作以及重大商业活动。

9.承办县委、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合作指导及经济发展股、监事会办公室。

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名称是:红河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水平。在2025年工作中,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为农服务”这个宗旨,不断通过理论学习加强供销社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提升业务水平,增强为农服务本领,强化党风廉政工作,锻造明纪、知纪、守纪的供销干部队伍。

2.不断加强清产核资工作,推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2025年,县供销联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社有资产核查力度,做好产权登记,保障社有资产合法权益。牵头制定相关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资产的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供销队伍人才培训。聚焦供销系统主责主业开展相关培训,提升供销系统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为供销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积极推进清廉供销建设,制定《社有企业绩效考评制度》等,认真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切实增强县社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和奉献意识,努力打造一支能力突出、作风扎实、敢打硬仗的供销干部职工队伍。

4.拓展食用菌产业发展,扩建食用菌种植面积。加强“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依托红河县鑫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河鸿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扩大食用菌产业发展规模,认真实施好红河县林下食用菌种植项目和红河县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认真做好2025年食用菌产业项目,结合种植乡镇实际,在种植区域打造示范点,以点带面、辐射周边,推动食用菌产业规模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

5.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提升供销实力。

一是以项目建设激活基层社,大力推进红河县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和红河县洛恩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以甲寅供销项目为试点,探索“公司+基层社”发展模式。二是认真做好2025年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工作,有序组织召开会议,健全供销组织机构,完善供销治理结构,把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为农服务功能更齐,市场化运行更高,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更全,规模优势更强的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我单位行政编制6人,在职实有5人,1人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0863.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0863.5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4467.13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工资福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0863.57元,其中:本年收入1760863.5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0863.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4467.13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工资福利减少。项目支出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0863.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60863.57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263.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067.1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福利减少;项目支出20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申请电商工作经费及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款)436546.5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退休人员支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1382.07元,主要原因人员2024年差额拨款退休人员工资在主款反映,导致208款比上年增加幅度变大

  (二)卫生健康支出--210款)78564.8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020.14元,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医疗保险缴费减少所致。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6款)支出1144840.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87372.14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差额拨款退休人员工资在主款反映,导致216款与上年相比减幅加大。

(五)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100911.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456.9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减少所致。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编制说明中保留模板内容,数量、金额列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5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0(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供销联社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单位无公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供销社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582.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129.18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办公经费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红河县供销联社资产总额156853.11元,其中,流动资产63977.81元,固定资产9287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028.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额减少23904.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7500111




附件【附件2-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502171020560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