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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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5-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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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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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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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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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800000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本县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红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红河县的转移支付。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参与拟定地方税收的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办理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与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承担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负责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工作,拟订县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相应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17.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财政局是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红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红河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内设15个股室和红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包括:办公室、会计及监督检查税政股(政策法规股)、国库及国库支付股、政府采购管理及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综合与政策研究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产业发展及涉外(金融)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与金融合作股、农发股、债务管理股;红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红河县财政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29名。分别为:
1.红河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机构规格相当于事业副科级,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管理类;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设主任1名。
2.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红河县管理站未独立核算,机构规格相当于股所级,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管理类;核定事业编制1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面对充满挑战的新的历史机遇,我们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勇于创新突破、持续攻坚克难,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涵养税源,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税源的监控,加大欠税欠费清缴力度,挖掘增收潜力,同时积极培植和涵养税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现有骨干税源产业和企业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推动特许经营权合理设置,实现资产资源良性流动,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杜绝坐收坐支、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土地报批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土地挂牌供应,确保土地出让收入达到预期。
(二)压实责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政策,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把严把紧预算关口,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完善支出审核机制,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不该开支、不必开支的一律不开支,对于必要支出也要按照从紧原则安排,勤俭办一切事业。
(三)争取资金,支持补齐发展短板。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增加可用财力。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切实增强“三保”保障能力,同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及时传递政策信息,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储备,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二是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等资金支持,围绕全县工作重心,提早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补齐民生短板及重点领域方面投入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四)守住安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动态监测“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做到预警性潜在性苗头性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持续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五)破解难题,优化提升治理能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根据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合理确立收入盘子。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重点项目的核心绩效指标提炼跟踪。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以绩效自评为基础,夯实重点领域的财政绩效评价,有序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加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四是扎实推进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强和规范公务出差管理,从而解决预算单位公务差旅中接待管理、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政策落实不够规范统一、难以实时监管等问题,持续提升我县财政财务数字化、无纸化应用水平和治理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000,768.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00,768.4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8,664.0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1月有1人四级调研员退休,2024年8月有2人新招公务员,以及正常晋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00,768.48元,其中:本年收入9,000,768.4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00,768.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8,664.0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1月有1人四级调研员退休,2024年8月有2人新招公务员,以及正常晋升。项目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72,9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打击非法集资及小额信贷公司管理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0,000元;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5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服务经费比上年减少3,000元;红河县财政局法律顾问咨询经费比上年减少40,000元,此项本年未列入预算。本年预算增加项:政采云平台维护资金比上年增加27,500元;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2,6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00,768.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000,768.48元,其中:基本支出7,561,668.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64.0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1月有1人四级调研员退休,2024年8月有2人新招公务员,以及正常晋升;项目支出1,439,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9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打击非法集资及小额信贷公司管理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0,000元;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5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服务经费比上年减少3,000元;红河县财政局法律顾问咨询经费比上年减少40,000元,此项本年未列入预算。本年预算增加项:政采云平台维护资金比上年增加27,500元;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2,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1(类)06(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239,076.4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季度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1,957.6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1月有1人四级调研员退休,2024年8月有2人新招公务员,以及正常晋升。
(二)201(类)06(款)50(项)2025年预算数为2,735,56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30%绩效工资、季度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7,42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事业在职人员岗位变动,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三)201(类)06(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6,500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的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费、绩效评介服务费、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5,5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5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服务经费比上年减少3,000元;红河县财政局法律顾问咨询经费比上年减少40,000元,此项本年未列入预算。本年预算增加项:政采云平台维护资金比上年增加27,500元;
(四)208(类)005(款)01(项)2025年收入10,800元。主要用于看望退休人员、退休职工开展活动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公务员有1人退休。
(五)208(类)005(款)02(项)2025年收入600元。主要用于看望退休人员、退休职工开展活动支出。
(六)208(类)05(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714,283.3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903.52元,主要原因分是:2024年公务员有1人退休。
(七)208(类)08(款)01(项)2025年收入11,352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八)208(类)99(款)99(项)2025年收入18,392.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九)210(类)11(款)(项)2025年预算数为388,163.6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809.12元,主要原因分是:2024年公务员有1人退休。
(十)22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496,040.5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519.72元,要原因分是:2024年公务员有1人退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历行节约,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5.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4,000人次。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5.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9,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9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打击非法集资及小额信贷公司管理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0,000元;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5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服务经费比上年减少3,000元;红河县财政局法律顾问咨询经费比上年减少40,000元,此项本年未列入预算。本年预算增加项:政采云平台维护资金比上年增加27,500元;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2,6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县财政局资产总额7,734,130.27元,其中,流动资产7,916元,固定资产6,826,212.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00,00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653.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574.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800111
附件【红河县财政局2025021704005287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