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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rmzf/2024-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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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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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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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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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红河县信访件受理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红河县信访件受理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红河县信访件:1.受理编号X3YN202405260036“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大黑公村委会曼赛村土锅石缸的土地2024年5月初被划入生态红线,在村民不知情下改变农业用地性质”;2.受理编号X3YN202405310076“在云南省多个区域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中,因管网主材的管材产品质量差、管网施工不科学等原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的情况普遍存在,污水进厂浓度低的现象仍然突出。如:红河州弥勒市托白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水县美丽大道建设项目,建水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红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以上信访件已办理完成,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两起信访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红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873-4621611,邮寄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红河县迤萨镇新客运站背后)
附件【附件1: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受理编号X3YN202405260036).doc】
附件【附件2: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受理编号X3YN20240531007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