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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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15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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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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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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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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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审定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红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我县已初步完成《红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编制工作,入库项目7大类109个,总投资58196.3万元。入库项目经过“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已完成县级审定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1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直接电话向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反映。
联系人:张斯豪 联系电话:0873—4622147
附件:红县巩固振兴组〔2022〕76号关于《红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批复
红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红县巩固振兴组〔2022〕76号关于《红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