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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索引号
    20240913-150221-51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洛恩乡普咪村委会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洛恩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的《洛恩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洛恩乡普咪村委会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洛政发〔2019〕13号)收悉。该项目的实施将推进洛恩乡脱贫攻坚进程,能有效改善基础设施,符合红河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现作如下批复:

原则上同意洛恩乡普咪村委会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在村级“施工图”及乡级“路线图”范围内,项目一经批复后,不得擅自变更。

一、项目建设名称:娘洛恩乡普咪村委会2019年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类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单位:洛恩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年限: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即2019年1月~2019年12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洛恩乡普咪村委会。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村内道路硬化1005.2m³,挡墙2165m³,活动场地硬化25m³,活动室新建120㎡,卫生公厕6个,垃圾池18个。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扶贫办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宗委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3号)相关规定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开办〔2018〕39号)要求进行公告。

接文后请按要求尽快开展工作,争取尽快建设,尽早产生扶贫开发综合效益。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报请县级验收,同时指定专人做好项目台帐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