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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索引号
    20240913-150243-70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对甲寅镇2019年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建议

甲寅镇人民政府:

1月23-24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红河县2019年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会,审核组对你镇上报的老博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关于规范方案文本问题

1.实施方案装订顺序:封面—立项请示(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附规划表)—承诺书-基本情况表-明细表—花名册(到户项目)。

2.封面标题:XX乡镇XX村委会2019年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3.编制依据: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县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红办发〔2019〕9号)、乡(村)级路线图(施工图)、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上报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开组办〔2018〕198号)。

4.实施方案中,要成立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要列出具体人员名单等明细情况,公告公示内容中加县级下发文件,“项目管理”改成“项目及资金管理”,扶贫效益中要提及项目实施后,所受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覆盖情况,预计收入增加情况等要用具体数字来支撑。

5.所有规划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批复后,就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乡级初验完成后,提交申请进行县级组织验收。

6.建设期限:2019年1月—12月。

7.使用资金类别统一为“涉农资金”,所有建设项目都属于基础设施建设,不用再分“社会事业”等相关类别。

二、关于建设内容等问题

1.缺失立项请示文件、承诺书。

2.建设投资标准表中加一列“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情况重新梳理。

3.修改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明细表中,补助标准不用再带单位名称。

4.建议剔除垃圾车、墙体画、咪田村内花坛、咪田大城门等建设内容。

请按照审核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于1月25日前,将电子、纸质版资料报县扶贫办项目股(注:纸质版一式三份)。

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附件【红开组办便签〔2019〕29号关于对甲寅镇2019年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