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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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24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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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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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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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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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架车乡2019年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建议
架车乡人民政府:
1月23-24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红河县2019年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会,审核组对你乡上报的翁居、妥阿、规普、妥产等4个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关于规范方案文本问题
1.实施方案装订顺序:封面—立项请示(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附规划表)—承诺书-基本情况表-明细表—花名册(到户项目)。
2.封面标题:XX乡镇XX村委会2019年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3.编制依据: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县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红办发〔2019〕9号)、乡(村)级路线图(施工图)、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上报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开组办〔2018〕198号)。
4.实施方案中,要成立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要列出具体人员名单等明细情况,公告公示内容中加县级下发文件,“项目管理”改成“项目及资金管理”,脱贫出列标准“696”改成“6106”,扶贫效益中要提及项目实施后,所受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覆盖情况,预计收入增加情况等要用具体数字来支撑。
5.所有规划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批复后,就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乡级初验完成后,提交申请进行县级组织验收。
6.建设期限:2019年1月—12月。
7.使用资金类别统一为“涉农资金”,所有建设项目都属于基础设施建设,不用再分“社会事业”等相关类别。
二、关于建设内容等问题
1.村内道路硬化、卫生公厕项目单价过高,水沟项目要写明是否含盖板,如果含就要进一步说明盖板规格及单价。
2.缺失请示文件,实施方案中,乡级基本情况篇幅过长,基本情况表不用在文本中重新列出来,“工作原则”内容太多,成立领导小组人员要加入乡级相关人员。
3.项目明细表中,建设规模及内容描述过于简单,要进一步细化。
4.卫生公厕建设要明确规模,即面积、蹲位等,水源充足的地方,新建卫生公厕必须为水冲式。
请按照审核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于1月25日前,将电子、纸质版资料报县扶贫办项目股(注:纸质版一式三份)。
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附件【红开组办便签〔2019〕30号关于对架车乡2019年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