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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索引号
    20240913-150258-09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履行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帮扶责任的通知书

各位挂钩帮扶同志:

帮助挂钩的贫困户按期脱贫出列,是各位挂钩帮扶同志的重要责任。当前,我县正全力推进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由于少数群众对我县危房改造政策掌握不清,流程不明,不知道要如何进行危房改造和享受补助政策,急需您帮助他们答疑解惑。根据《红河县挂包单位及帮扶干部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请您全面履行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农户思想工作

请您于2018年8月30日前,认真掌握挂钩农户的基本情况,加强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知识的宣传,解答农户政策疑问,提高贫困群众政策知晓率,提高贫困户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满意度。

二、监督检查农危房改造进度

请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施工队伍或农户,加快房屋改造的进度,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挂钩户所在乡镇主要领导,驻村工作队主要负责人汇报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协调解答农危改工作有关问题

请您帮助农户解答建房过程中遇到的资金、材料、技术等问题,积极与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掌握相关政策。

四、督促“一户一档”的台账整理

请您督促农户如期完成一户一档台账资料。一户一档台账包括:4类重点对象证明、危房认定报告、申请书、改造前公示照片和结果证明、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审批表、加固改造承包合同(协议)、改造加固方案、C级危房加固改造用工用料预算表、施工照片及结算表、工匠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质量检查记录、改造后公示照片和结果证明、竣工验收表、修缮加固三方协议书、修缮加固施工安全责任书、修缮加固资金委托支付协议书、修缮加固鉴定结果公示、材料价格清单、修缮加固资金兑付表等内容。加强对农户房屋改造的图片资料收集,为危房改造实施和检查提供准确有效依据。以上模板请向所挂钩乡镇申领。

五、积极参与农危改验收

请您积极参与核查农户危房改造建筑质量情况,核实危房改造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核查资金拨付情况,核查建房面积是否超标,对建房质量较差、标准较低的是否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参与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是否已执行建设要求,改造后农房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

六、其他事项

我县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和方案,已通过OA普发县属各乡镇,各单位,请您到本单位,本乡镇自行查询获取,并加强学习。在政策宣传中,要严格按照政策方案原模原样向群众讲解,不得歪曲纂改,不得夸大其实,不得擅自删减。

您挂钩的贫困户是否属于农危房改造对象,请您与挂钩乡镇扶贫办核对,也可在《村镇建设管理平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村镇建设管理平台·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或《云南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危房电子信息系统》,网址:http://220.163.128.18:9120中查询。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若因您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对帮扶对象情况不清、底子不明、帮扶不到位、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全县考核受影响,一是将追究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二是从严追究您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