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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保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索引号
    20240913-150559-28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10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

受理编号X2YN202104100006:坝兰村村民联名来信举报坝兰河水电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红河县三村乡补干村委会)超范围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水田、耕地保护区等,破坏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红河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1年4月10日一4月16日

红河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