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生态环境保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索引号
    20240913-150640-47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1-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公告(2020-04)

红河县万吉大药房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提出换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企业情况表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企业情况表(2020-04).xls